审计处主要职能

作者:浏览:时间:2023-08-15

1、对学校和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或审查:

(1) 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;

(2)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;

(3) 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
(4)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;

(5) 学校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;

(6) 办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
(7) 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。

2、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。

3、草拟各种审计文件,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送审计报表、审计调研(调查)报告;

4、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工作,建立审计工作档案,做好保管、保密工作。

地址: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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